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省市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工作情况
2014年,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等信息发布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和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努力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作用。
1.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完善的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系,成立朝阳市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政务公开监督考评领导小组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体制,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深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法规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全委形成了齐抓共管、纵横结合、条块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并通过发布信息、组织采访、撰写文章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报道活动。
2.《朝阳市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朝阳市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指南和目录做好修订和更新,并在本级和委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主动、及时公开和更新信息,通过委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第一时间进行更新公布,如经济政策、委领导调整、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行政审批、招投标、重点项目稽查和项目节能评估等信息。围绕宏观调控、经济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社会保障、教育、医药卫生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工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3.工作机制、制度规范的建设及落实情况。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推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采取网上考核、实地抽查、群众评议等形式,定期对各科室、各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及时向全委通报检查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推进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对涉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除涉密项目外,一律按要求主动公开;公开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步骤和程序;及时发布投资重点投向等信息,公布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及其实施进展情况;积极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以及区域发展规划、各类专项规划的公开工作。
4.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情况。委内加强阅览室硬件建设,新增电脑、档案柜等设备,方便群众查阅资料。全年向市政府信息查询中心市档案馆报转政府公开信息件111份。
5.宣传培训情况。多次通过理论研讨、专家座谈和图片展等多种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素质。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按照建设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工作大局,进一步理顺机制,完善制度,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1.及时公开重要政务信息。对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动态,均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等载体,主动、全面、准确发布权威信息。重点开展了围绕行政审批、招投标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各牵头科室的工作职责,明确政府信息重点工作公开的具体内容、公开方式、工作分工、审核程序、公开时限等事项。部门网站开设了重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重要政府信息情况。
2.全面公开行政审批权力运行信息。及时公开取消、下放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制定清单,公开项目编码、审批部门、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等内容;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要依法全面公开运行流程;对行政许可事项要全面公开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3.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政府预决算逐步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全面公开“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公开内容。
4.进一步强化办事公开。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将办事项目、办事依据、工作流程、审批要件、服务时限、收费标准等工作要素全面公开,办理结果向社会即时公开,办理过程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5.扎实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度,拓展政务公开工作覆盖范围,促进政务公开向社会延伸。在为期近一个月的“政务公开日”活动中,广泛开展政策咨询、现场办公、便民服务、发放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资料等系列活动,接受群众咨询和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按照《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回应社会关切 提升政府公信力实施意见的通知》,对照文件中提出的与我委工作相关的要求,明确了工作职责,落实了工作责任,并将此项工作作为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部门对重要政策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措施,事前通过媒体广泛征求意见,事中对文件要点进行深入解读,事后对文件的落实要认真督查,定期报告结果。确保完成“网络回应人”平台和运行机制建设,为公众提供顺畅的政民互动渠道。
加大行政审批的公开力度,公开项目审批(核准)类信息,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接待审批事项现场或电话咨询200多件,实现了零投诉,按时办结率为100%,群众评议满意率为100%。审批事项中压缩了承诺时限。
大力推进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及时发布招标信息,做到按时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信息公开内容涉及到招投标监管工作办事程序、日常工作动态、招标信息、中标信息、投诉受理、不良行为通报以及重要会议、活动开展情况等。在省市招投标监管网上公开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并及时受理。
不断推进和加强“信用朝阳”建设工作,通过“信用朝阳”信息平台建设,增强了信用政策、资讯和信息的公开和共享,使百姓对“信用朝阳”建设工作有了更为直观的印象,方便了企业和个人对朝阳信用信息的查询和使用。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政府信息,通过各种载体,进行了全面公开。
1.通过新闻媒体和新闻发布会公开。在《朝阳日报》、朝阳电视台等媒体,把重点政府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结合全委中心工作,委领导多次在市“两会” 、朝阳电视等媒体新闻报道中接受联合采访。
2.通过市政府和本委门户网站公开。公开政府信息350多条,仅网站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10多条,图片20多张,视频30多分钟。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进一步严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程序,切实做好“收审转办答”等环节的工作,减少行政争议。通过网络咨询、政策咨询服务电话、依申请公开和委信息阅览室等渠道,积极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按照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告知信息获取方式、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对每件申请均履行受理、拟办、批办、办理、审核等程序,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答复5件,答复率100%。在申请公开中,主要涉及经济政策、行政审批、招投标咨询查证等信息工作。向我委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主要集中在项目审批信息方面,其中以房地产动迁项目审批信息居多。我委2014年未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积极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申请人的答复能够及时准确,政策全面、反馈满意,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主要问题:个别科室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公开渠道不宽;人员配备不足;工作开展不平衡。
改进措施: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不断丰富本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着力加强对行政审批、招投标、政府投资项目稽查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发布。二是丰富信息公开载体。有效运用政府公报、报刊、电台、电视台等载体,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基层、群众及时了解和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切实加强督查指导。重点强化对科室的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加大考核和问责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继续加强信息员业务素质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其处理信息的能力,通过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质量。
2015年,进一步加强对全委及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继续完善责任明确、运转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围绕全委中心工作,及时掌握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努力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时效性。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努力创建人民满意政府服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