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8 来源:发改委点击:

    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耐心指导下,市发改委按照《朝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圆满完成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任务。

      一、总体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委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明确2位同志为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每个业务科室明确1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委信息员统一发布。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召开中层干部会议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要求各类公开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统一途径报送,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信息公开及时、便捷。2020年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总数1744件,均为主动性公开,其中:文件性信息26件,每月按要求报送至政务公开办;在朝阳市政务服务网和省招投标网等其他平台公开1718件。

      二是依申请公开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三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市发改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年初即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定期更新网站信息、及时发布委工作动态、发展规划、招商引资、机关党建工作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等,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

       四是监督保障情况。2020年市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被纳入绩效考核,有效推进了工作发展;完善和制定政务舆情监测回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网站信息保障等8项制度。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严把公开内容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87

    26

    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1251.80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人员紧张制约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我委共有行政编制73名,实有人数60人,内设总经济师、机关党委以及17个职能科室。承担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等22项具体职责,难以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二是工作制度不完善,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公开不及时等问题。三是公开渠道有限,公开范围不大、效果不高。

       针对以上问题,我委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今后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进一步梳理信息、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培训宣传。组织全委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并按照《条例》内容制定贯彻落实方案,通过多种渠道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三是进一步推进我委业务公开。围绕我委重点任务,重点公开重大项目审批建设、招商引资、向上争取等方面信息,进一步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动“六稳六保提供有力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