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朝阳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关于深化征集和利用信用信息 加快推进我市法治化信用环境建设的建议》第166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时间:2023-02-24 来源:市发改委点击:

    民进朝阳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深化征集和利用信用信息 加快推进我市法治化信用环境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市全面贯彻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结合朝阳实际,紧紧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2009年,我市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今年进行调整,将成员单位扩展至59家,形成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挂帅,市发展改革委、市人民银行牵头协调,市直部门积极协同,各县区、开发园区分头实施的“四位一体”信用建设工作局面。

    二是完善配套制度。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联合奖惩、信用监管等,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诚信朝阳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诚信朝阳建设工作方案》《朝阳市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印发朝阳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初步建立了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基本框架。

    三是优化信用平台建设。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称“信用中国(辽宁朝阳)”,始建于2015年,2019年完成初级改造,改造后形成市县一体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征集实现了市域内全覆盖。

    四是加大数据归集。市直相关部门和7个县(市)区依托朝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将本部门(地区)产生的信用信息数据上传至市信用平台并在“信用朝阳”网站公示,同时将报送数据通过交换系统交换至省平台。

    五是推进信用信息共享。2021年5月,根据我市政务服务工作实际需要,朝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市营商局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信用信息实现实时共享。

    我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学习贯彻落实《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不够全面深入。二是信用信息归集的数量和质量还有待提高。三是信用平台建设速度还应进一步加快完善。因此,今年市信用办将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上加大力度,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规定》为切入点,推动我市诚信文化建设。要将《条例》《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纳入部门重要工作日程,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大《条例》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宣传力度,既要围绕我市诚信建设整体情况,用更多鲜活具体的典型事例弘扬诚实守信的文化和契约精神,又要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曝光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失信行为产生的原因及危害,为建设信用朝阳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文化氛围。

    二是建立健全配套制度,为《条例》《规定》的全面执行提供保障。根据《条例》相关规定,完善信息归集、信息披露、异议处理、信用修复、联合奖惩、信用承诺、信息应用等方面的配套制度,增强工作的规范性;依照《条例》和有关规定,完善部门责任制,通过细化分工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职责、目标、推进方式和具体举措,既要强调各司其职,更要突出协调配合,协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围绕《条例》规定,完善社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考核制度,加大检查通报和督办的频次、力度,促进法规得以全面落实。

    三是加强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信息归集、共享、使用实现高质高效。加快推进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升级改造,使《条例》等法规转化为平台功能;完善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信用信息目录,注重信用目录常态化更新;优化调整信用工作人员力量,加大信用人才的培养力度,造就一支专业化的信用建设服务队伍,以保障信息归集的专业性,提高信用数据覆盖面和质量。研究制定解决各类信用信息数据系统之间横向互联互通问题的技术方案和途径,尽早实现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相关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