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朝阳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征信报告的使用,促进诚信社会》第8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3-05-09 来源:市发改委点击:

    韩贤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征信报告的使用,促进诚信社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朝阳市国资委于2020年印发《朝阳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其中,对企业发生较大及以上保密安全事件、重大质量责任事故、重大法律纠纷案件、重大金融债务风险等情形,将在年度考核时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分或降级处理。该条款对企业发生法律纠纷及金融债务风险已进行约束,市国资委在开展考核工作时也征询了有关部门意见并将其纳入考核结果。同时,市国资委已建立企业债务风险监测常态化工作机制,对企业金融贷款等情况进行定期调度,避免企业发生逾期债务风险。下一步,将加大对国有企业风险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积极同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企业诚信经营,防范重大风险。

    2.朝阳市人社局在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主要是针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等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不考核征信问题。该部门建议有关单位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对有需要的人员提交征信报告。

    3.市商务局制定了《朝阳市招商引资工作流程》、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评估和退出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企业的信誉状态查验,不断推动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4.关于“在政府工程招标时,要求参与企业提供征信报告,有不良信息的企业不得参与政府项目招标”的提议,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为在工程招投标领域没有明确依据,如要实现此提议,应由招投标行业监管部门制定相关文件依据,建设单位在项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中提出相关要求,由评标专家根据要求界定投标人是否满足条件,可以参与政府工程招投标。如招标文件要求去相关网站查询信用信息,交易中心可提供查询渠道。

     

                           朝阳市发改委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