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朝阳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9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4-07-01 来源:发改委点击:

    王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户用光伏建设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促进分布式光伏可持续健康发展是推动朝阳清洁能源发展壮大、落实“双碳”战略的重要举措。随着分布式光伏进入加速发展期,为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并网管理,提升消纳能力,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和技术标准,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发展分布式光伏的通知》(辽发改能源〔2024〕67号)(以下称《通知》),给出分布式光伏明确定义。

    《通知》明确:“分布式光伏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分布式光伏项目需满足单点接入且规模容量小于6兆瓦,主要分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和户用分布式光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指利用工商业企业自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在屋顶或建筑物表面建设的分布式光伏;户用分布式光伏指利用自然人宅基地范围内屋顶或地面建设的分布式光伏”。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户用分布式光伏备案、开发建设、安全运行、评估等一系列事项。目前,全省各地均按《通知》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工作。

    朝阳市发改委将严格遵照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有关分布式光伏建设的政策要求,规范户用分布式光伏建设,推动我市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

      

                           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