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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时间:2024-11-06 来源:发改委点击: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19〕第713号)等文件要求,辽宁国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对《朝阳市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开展风险评估,现针对此项工作向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

    一、征求意见事项

    为保障朝阳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匹配现行社会经济发展,朝阳市交通运输局对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开展了相应的调整工作。特制定两套方案,具体如下:

    (一)方案一

    1.起步价方面:5:00(含)至22:00间,起步价调整为6元/2公里(增幅20%);22:00(含)至次日凌晨5:00间,起步价调整为7元/2公里(增幅40%)。

    2.里程运价方面:以元为计费单位,2公里至12公里(含)部分,里程运价调整为1.8元/公里(增幅12.5%),即556米1元,不足556米按556米计收;超过12公里部分,加收30%里程运价,即每427米1元,不足427米按427米计收。

    3.新增春节附加费:春节放假期间,每运次在计价器显示金额基础上加收3元。春节放假日期安排以全国假日办通知为准。

    4.候时费不变:5分钟及以内免费,5分钟以后每增加2分钟,增加候时费1元,不足2分钟按2分钟计收。

    (二)方案二

    1.起步价方面:5:00(含)至22:00间,起步价调整为6元/2公里(增幅20%);22:00(含)至次日凌晨5:00间,起步价调整为7元/2公里(增幅40%)。

    2.里程运价方面:以元为计费单位,2公里至12公里(含)部分,里程运价调整为2元/公里(增幅25%),即500米1元,不足500米按500米计收;超过12公里部分,加收25%里程运价,即每400米1元,不足400米按400米计收。

    3.新增春节附加费:春节放假期间,每运次在计价器显示金额基础上加收3元。春节放假日期安排以全国假日办通知为准。

    4.候时费不变:5分钟及以内免费,5分钟以后每增加2分钟,增加候时费1元,不足2分钟按2分钟计收。

    目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有关规定,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朝阳市交通运输局共同拟制了《朝阳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调整方案》详细内容及解读文件可在“朝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chaoyang.gov.cn/html/CYSZF/202411/0173045027493655.html)”查阅。

    二、征求意见形式

    公众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欲针对《调整方案》提出意见及建议的,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联系评估单位。

    三、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辽宁国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系部门:技术中心 024-83733876

    电子邮箱:liaoningguoxi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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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国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