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执行朝阳凤凰山景区门票及观光车票价格的通知
    时间:2025-12-10 来源:市发改委市发改委点击:


    朝阳隆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继续执行朝阳凤凰山景区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结合景区收费和运营实际,经研究,同意朝阳凤凰山景区门票及观光车票仍按原价格标准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门票价格

    景区门票价格实行淡旺季价格,旺季价格为60元/人·次,淡季价格为30元/人·次,旺季时间为每年的4月1日至10月31日,其余时间为淡季。

    二、旅游观光车价格

    景区旅游观光车单程票价为10元/人·次,运行线路为南山门至下寺的吉祥广场。

    三、有关要求

    你公司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景区入口、售票处、官方账号等显著位置对景区门票、观光车票及相关服务价格进行公示,并积极落实对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价格优惠政策,自觉接受有关部门检查和社会各界监督。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到期提前3个月提出申请,重新核定价格,原《关于朝阳朝阳凤凰山景区门票及观光车票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朝发改发〔2024〕84号)废止。执行期间如国、省出台有关政策,以上级政策为准。


    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10日


    原文:关于继续执行朝阳凤凰山景区门票(朝发改发〔2025〕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