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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5•12”全国防灾减灾日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时间:2026-05-07 来源:朝阳市人民政府点击: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5·12”全国防灾减灾日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为增强社会公众防灾避险应急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关于做好辽宁省人防警报试鸣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国动办发[2026]29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市政府决定于2026年5月12日12时00分起,按以下顺序鸣放三种警报信号:12时00分至12时03分,鸣放预先警报信号。12时06分至12时09分,鸣放空袭警报信号。12时12分至12时15分,鸣放解除警报信号。每种警报信号鸣放1个周期并间隔3分钟。

    届时朝阳市融媒体中心所有电视频道、广播频率同步插播防空警报信号,望广大市民听到人民防空警报音响后不要惊慌,保持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朝阳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9日